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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准割罗田置英山的段朝立
  发布时间: 2009-11-2 8:45:08 作者:叶丛浩
  

  段朝立(1228——1275) 号奠安,湖北省罗田县三吴乡人(今属湖北省英山县南河瓦寺前)。幼年随其父段文聪读书,能诗文,有才略,后举孝廉,选入太学。
  罗田于南北朝梁普通四年(523)六月四日,自齐昌县(公元前201年,西汉高祖六年置蕲春县,县境包括今蕲春、浠水、罗田、英山等县及武穴市西部。378年,东晋孝武帝司马曜避母“阿春”讳,改蕲春县为蕲阳县。486年,南齐改蕲阳县为齐昌县)析出置县(唐武德四年,即621年,罗田县建置撤销,其辖地并入兰溪县;天宝元年,即742年,兰溪县改名蕲水县;北宋元佑八年,即1093年,恢复罗田县建置,属蕲州管辖),县治设在魁山,地址在今匡河乡四口塘村。至南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已历702年。当时,兵荒马乱,狼烟四起。罗田背靠大别山主峰,山高林密,是元宋对峙的前沿阵地。元宋两军交战,朝夕易手,拉锯不断。端平三年(1236年),蒙古兵攻破县城,县治寄治鹰山(今英山)。嘉熙元年(1237年),因兵乱罗田县废。
  段氏家族本为罗田县东豪强大户,值此多事之秋,段朝立招集农民丁壮驻仙人台,立堡树栅,盗贼不敢犯。景定(1260——1264年)年间,宋朝廷委任段为沿江制置使。宋度宗咸淳三年(1267年),段挟鹰山岩兵势,举所笼有之三吴、添楼二乡,凡段氏一家垦田的农户,以原罗田县东直河等三乡地僻民劳,奏请宋朝廷,另设专司统治。不久,段朝立向蒙古兵头领巴延投降。巴延分遣招谕山镇的使臣受降,准许自析为县。朝立又以三吴、添楼二乡版图过于狭小为由,要求巴延再割与其毗邻的原罗田县直河乡归其管辖。咸淳六年(1270年),南宋政权收复原罗田一带,宋度宗赵祺准其奏,割原罗田县直河等乡建置英山县,以寨名鹰山为县治(即今址),命段朝立知县事。次年公廨建成。元至元十二年(即南宋恭帝德右元年,即1275年),已升任蒙古左丞相的巴延率阿珠统兵顺长江而下,蕲州知州管景模投降元朝,所属各县随之归顺,元朝廷复置罗田县。复置后的罗田大瘦其身,原辖地分为罗田、英山两县,一并由蕲州领属。
  英山置县,段朝立为首任县令,任内百废待兴,邑人认段朝立有功于乡里。段47岁病逝,邑人建“邑候祠”(已毁)祀之。(罗田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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