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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新方志宜规范为十年一次
  发布时间: 2009-5-16 16:27:00 作者:陈守强
  

    这次大规模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活动,从1980年至今已15年有余。这15年中,广大修志工作者把马克思主义见之于中国社科领域罕见的历史唯物主义处女地——方志学,承继传接了古老的修志优良传统,普查汇集了国情、省情、地情资料,通过开拓创新编纂出一大批史无前例的新型方志,培训了一支继往开来的修志队伍。目前,绝大多数第一代新志已经出版或接近于出版,虽都还有不少工作需要做好,但已出现一些修志单位要么人走室空,要么机构降格,甚或有的修志机构已不存在,一种“该鸣金收兵”的概念在四处漫延,大有修志工作难以为继的势头。不少有识之士感到惋惜,但又苦于新方志的发展出路尚未解决而束手无策。为此,笔者提点一孔之见:改革方志形态,使新方志成为有着严格规范的十年一部的新书种;在此呼吁:基本完成第一代新志编修任务的单位,应不失时机地转入第二代新志的编修工作。
    一、历史启示录:“六十年一志”“三十年一志”从来就不是
  修志传统,修志史上不乏几年或十几年一修的先例。
  十年一志绝非不可以。
  续修方志以多少年为期?翻翻方志文献可知,清代以前并无明确规定或说法。清雍正七年(1723),朝廷为修撰《一统志》严命各县修志,不久又明令规定各省府州县六十年修志一次。之后,方志鼻祖章学诚认为应当及时修志,他在《记与戴东原论修志》一文中曾说:“远或百年,近或三数十年则需更修。”到了民国时期,1946年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了《地方志书纂修办法》,其中规定“省志三十年纂修一次,市志及县志十五年纂修一次。”
  从方志发展史看,修志活动大多时断时续,间隔一般较长且无规则,只有明清两代尤其清代修志数量明显较多,而且连续性较好。但不难发现:一是多少年续修一次并无定例;二是许多志书的续修间隔并不太长,有大量间隔在20~40年之间的;三是不乏几年或十几年就续修一次的先例。
  明太祖朱元璋对修志特别重视,从洪武三年(1370)到二十七年,二十五年中3次编纂全国总志,平均间隔8年左右。
  《河南通志》纂修,现可考且有书流传者先后进行过8次,其中明代2次,清代5次,民国1次。清代的5次分别为:第一次顺治十七年(1660)刊50卷本;第二次康熙九年(1670)刊增补50卷本,距前仅10年;第三次康熙三十四年(1695)刊50卷本,距前25年;第四次雍正八年(1730)抄本80卷,距前35年;第五次乾隆三十二年(1767)刊80卷本,距前37年。
  《鄢陵县志》清代七修,第一修顺治五年(1648)刊本与第二修顺治十六年刊本间隔仅11年。第四修嘉庆十三年(1808)刊本和第五修道光十三年(1833)刊本间隔25年。
  《彰德府志》清代五修,其中乾隆年间三修。第一次乾隆六年(1741)刻22卷本,第二次乾隆三十五年刊24卷本,距前29年;第三次乾隆五十二年刊32卷本,距前仅17年。
  《固始县志》在清乾隆年间三修,其中乾隆四十三年一次,五十二年一次,间隔仅9年。
  《光州志》在乾隆年间二修,乾隆二十七年刊12卷本,三十五年刊68卷本,间隔仅8年。
  《密县志》在清顺治年间二修,顺治十年刊8卷本,十六年刊4卷本,间隔仅6年。嘉庆二十二年刊16卷本与前边康熙三十四年本间隔22年。
  《郏县志》清代五修,最后一次同治四年刻本《续郏县志》与前一本间隔仅6年。
  随手翻翻全国旧志目录,虽然不能说续修间隔十年左右的志书占了很大比例,但也不乏其例,并且可以肯定地说,“六十年一志”、“三十年一志”从来就不是修志的传统,这种历史事实给我们一个有力的启示和反证:十年一志绝非不可以。
  二、时代醒示录:知识膨胀,信息爆炸,快节奏社会。
  十年一志,时近迹真,更有益于社会。
  中国方志,形成于封建时代,发展于封建时代,封建时代晚期更盛极一时。现有中国旧志基本上属于封建形态。就清末民国的方志也具有半封建性质。其基本形态与封建社会修志人才相对缺乏、知识信息相对贫乏、社会节奏非常迟缓、几十年也无多大变化的社会现实是相适应的。在这种情况下,修志间隔时间较长当然是既可行又可以满足需要的。既便如此,地方志发展到明清也出现了修志间隔缩短的趋势,以至于有清一代盛极一时。至于民国年间,笔者以为,修志空气颇浓,而成书并不算多。其原因恐怕主要是兵慌马乱、难以为国的缘故。不然的话,有可能编出更多的志书,并且有可能出现更多的间隔时间较短的修志成果,因为民国时期中国的社会节奏明显加快。实际上国民政府颁布的《纂修办法》已规定市志和县志隔15年纂修一次。
  再看看现代中国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不长的时间里,以相当快的现代化步伐迎头赶上了人类飞快前进的列车。尤其是改革开放十多年来,更迅速缩短了与开始向信息社会迈进的先进工业国的距离。科技高速发展,知识迅猛膨胀,信息爆炸式地以几何级数增加,社会节奏大大加快。在这种社会现实面前,旧的方志模式难以应付,旧的修志方式和手段也难以应付,简练得登峰造极的文字形态更难以应付。几十年续修一次的提法显得仓白无力,十几年甚或二三十年才编印出一套志书的马拉松式编印周期更显得与社会格格不入。象眼前的省志纂修,15年还难以完成的现实,就是明显的例子。
  方志学大家章学诚有“地近易核,时近迹真”的著名论断,这非常通俗易懂。可以说,续修方志的时间间隔越长,所志内容的真实性越差,亦即资料的失真度越高。反之,入志史料距修志时间越近,资料越易搜集全面,史料出入越易被发现,史实错误越易被纠正。这恐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当然,时近易受当时人意志影响,把关不严会收入一些虚美浮夸的东西,但不易受后人脱离当时实际的评价议论所左右。新编《河南省志》为补民国失修的缺陷,收录时间上限一般为1840年,下限为1987年。记述这么长时间的省情,尽管千方百计搜集资料,但清末民国资料仍极其贫乏。这在全国范围内,恐怕是第一代社会主义新方志无法克服的通病。即使是建国后的资料,经过几十年的世事变迁,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抄烧散失,不少问题恐怕将永远成为历史的空白或不解之谜。社会的发展将越来越需要及时地提供更全面、翔实、具体的资料,而电脑的应用使社会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对资料的自动化处理越来越细致广泛,因而方志必须更及时、更充分地发挥其“存史”的最基本功能。从时代的要求看,十年一志既能比较恰当地缩短方志与现实的距离,更好地服务现实,满足现代社会需要;又与各种年鉴互补长短,为社会提供更接近当时真实的系统汇集的综合性资料。
  三、事业警示录:自古编史修志不易,面向市场找出路更难。有常设机构而无常设任务,注定了修志工作的一波三折。解决常设任务需要改革方志形态,长期志短期志各有较大弊端。十年一志,长短兼宜,节奏明快,有利于发展进取。
  编史修志自古来就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往往三苦五难,艰困重重。大规模地编修第一代社会主义新方志,毛泽东、周恩来、董必武等老一辈领袖们于1958年前后就曾积极倡导,但却未能成功。1980年前后又经学术界与政界一大批专家和权威人士大力呼吁,才开展起来。然而由于历史上修志长期中断,修志开始时寻遍泱泱大国十亿众,有修志经历的专家学者也仅仅是凤毛麟角且已入耆耄之年;中国方志这一大传统领域仍然停留在具有浓厚封建色彩的荒凉状态,成了中国鲜见的尚未见之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科;这代志书的记述范围不得不从1840年开始,纵跨数代等种种原因又导致收集资料难、考证史实难、确定体例难(社会分工及其程度差异过大)、规范文字难等等。结果是一部志书修了许多年,志书问世,历史的车轮又已前滚十多年。再加上面临的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剧烈社会变革,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方志事业出现了种种困难和危机。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有不少地方一下子难以适应新局面而遭受了不小的挫折。尽管原因可以找很多条,但最基本的原因是未能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第一代新方志基本完成后如何转入常规性史志事业轨道的问题。这首先必须在理论上解决传统方志在现代条件下的常规形态问题,可这项工作至今仍不能说已经解决。以史为鉴,便可以推论:有常设修志机构而无连续稳定的工作任务,这注定了修志事业会出现一波三折、时断时续、机构难保、队伍难拉、经费难筹等等一系列难解的锁扣或症结。这不能说不是事业向我们提出的警告。
  邵文杰同志提出编修“短期志”的构想,也即在正规的志书完成以后,可以紧接志书下限,每5年左右编印一部简志。这一构想无疑是邵老经过从理论到实践、从社会需要到编纂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了非常认真而深刻的思考的结晶。编写短期志有非常强的致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述事业向我们提出的警告。并将可能形成短有年鉴、中有短期志、长有长期志的资料书结构。但笔者认为,若给予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会发现:短期志的内容仍将是长期志的收录范围,它好象只是一种临时性修志成果而不太具备经常性任务的特性,它似乎可有可无,在人们心目中很难认为这是必须做的工作,并有可能成为一种重复劳动,因而这需要进一步摆脱权宜性色彩。
  “短期志”构思中,实际包含着“短期志”与“长期志”两种相对的方志形态,并且意味着“长期志”符合传统,是正规的;“短期志”是一种创新,属拾漏补缺的短平快产品。二者的利弊长短都很明显,如加以综合研究,各取其长,就需要对传统的方志形态予以变革,十年一志成了非常可取的最佳方案。似此,省志500万字、县志50万字足够,可以安排前6年销售前代志书、搞开发服务、搜集整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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