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修志偶想
发布时间: 2009-3-10 15:06:41 作者:魏桥 |
|
| 社会主义时期首轮大规模修志起自80年代之初,历今20余年;第二轮修志于2000年初先后在各地开展。不少地方两轮修志在交叉进行,工作十分繁重。回顾首轮修志,经验丰厚,教训也不少;展望第二轮修志,信心倍增,困惑也不少。现将平时所思的问题提出来与师长、同行共同探讨。
一、关于志名
关于志名自古以来就有“图经”、“图记”、“图志”、“传”、“录”、“乘”、“考”、“志”等等。但随着时代的前进逐渐化烦为简统一起来。第一轮修志已将志书名称大致统一为“志”、“通志”。如各省都有省志、市志、县志、乡镇志等,很少见到其他志名。当然个别的也有。以浙江为例三级志书之外还有《浙江城市图鉴》、《嘉善图记》、《永嘉山水图志》、《枫桥史志》等。考查古今志书的实际状况,概而言之,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即总志和方志。
“志”通“识”、“誌”是记述的意思。《辞海》的解释:“方志是一方之志,总志是全国之志,二者虽为地志,但记述范围不同”。
传统的志书中属总志的有《十三州志》、《元和郡县志》、《元丰九域志》和元、明、清的一统志等。当今正在讨论的《中国通志》也属总志类。
方志是记述一方事物的志书。包括省、市、县及乡、镇、村诸志书。这些志书是带有通志性的,即全面记述一定范围内的历史和现状的方方面面。其数量最多,此类方志应该说是志书的主体,因此人们常用“方志”来代替整个志书。但严格地说《一统志》和《中国通志》并非一个地方的志书,不宜称为“方志”,而应称为“总志”。概而言之是“志”,是“志书”。当代著名学者谭其骧编《清人文集·地理类汇编》将“总志”和“方志”分成两个并列的部分。“总志”包括《一统志》等;“方志”包括各地的志书。《四库全书》也将两者予以区别。《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公藏方志目录》均以省为界,不收总志。如《大元大一统志》、《大明一统志》等都未收入。日本国会图书馆出版的《中国地方志总合目录》也大致如此。可见总志和方志两者区别是清楚的。而《中国方志辞典》(黄山书社出版)却未予区别,将《大元大一统志》等归入“著名方志”类,似属不妥。当今的志人也不大注意方志与总志的区别。当然在修志史上也有将一个地方的志书称为“总志”的,如明代《成化河南总志》、《康熙四川总志》等,后来逐步改过来,今天更应舍弃,不再沿用。
在总志和方志两大门类中,都有通志和专志存在。
专志是对通志而言。历史上出过大量山水志、舆图志、古迹志、风土志、文献志等应属于专志类。当今《中国烟草通志》应属于总志中的专志类。《浙江省社会科学志》应属于方志中的专志。可以预期,随着时代的前进,专业分工愈来愈细,大量的专志将会因运而生,成为志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此外还有“合志”,即两个以上的政区合编为一志。如安徽《泗虹合志》等。当今如果修《长三角通志》也应属于合志类。
“杂志”,志书除了官修之外,势必还有私人编纂;内容会涉及更多方面;志书的形式也会更加多样。修志部门应予支持、指导,不妨将其归入杂志类,以丰富整个志书的内涵。
二、志书性质
从首轮修志的实践来看,大家对志书的性质基本上是明确的,认识也比较一致。可以说是有志书为证。首轮出版的志书大多数是述古记今,全面、系统地反映一定地域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人物等诸多方面的实际状况,是严谨、朴实的资料性著述。不同于教科书、历史书、辞书以及宣传资料、个人学术专著等。这些志书继承了以资料见长,反映地方特色,又贴近时代,有所创新的特点。当今出版的志书尽管体例不尽相同,有所谓“大篇”、“中篇”、“小篇”、条目体等,但其基本性质——严谨、朴实的资料性著述则是一致的。从果追因,说明大家的认识是相通的。
当然,众所周知,关于志书的性质古今认识不同,争论不休。历史上有“地理说”、“历史说”、“政书说”、“史地兼有说”等等。当今也有“资料书”、“地情书”、“百科全书”、“古今总览”等等。对这些不同的说法,我认为首先应该求同,寻求大家能够接受的共同之处,我看大约有以下几点:
①志书应有严谨、朴实的资料;
②志书不是简单的资料汇编,而是通过“概述”、“小序”和对全书的设计,成为一种著述;
③志书记述应有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对象的限制;
④志书对历史和现实的记述,力求完整、系统、翔实;
⑤志书的审定、出版应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
以上诸点在修志人员中认识可能较为一致,应该概要写入“志书性质”之中。对此,我的建议如下:
“方志性质”是否可改为“志书性质”这样范围更广,可包括方志和总志。
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项千百年来持续进行的文化建设系统工程。志书的性质是全面、系统、持续地记述一定境域、一定对象的,严谨、朴实、科学的资料性著述。
三、志书的功能
志书的性质与志书的功能、读者对象常常联系在一起。志书历来有“官书”之说,重视为官所用。宋代朱熹上任伊始就向当地索看地方志在方志界传为佳话。毛泽东和中央领导同志到一地常要翻看当地的志书更为方志同行所津津乐道。“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无疑是方志的极其重要的功能。
第二轮修志一方面要通过种种方式争取领导重视、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另一方面似要淡化“官书”的提法。因为我们的政府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政府的权为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方志当然要为民所用。作为一地的方志,要记载基本地情、地方特色,要记述转型期间社会方方面面的变化和进步,要反映民间的生生不息和喜怒哀乐,真正做到为人民所欢迎。
对志书的功能,首轮修志概括出六字诀:“存史,资政(治),教化”,为人们所熟知,起到了一定的历史作用。简洁的概括难免有不少疏漏。有的地方在六字之外,加上了“交流”二字。现在看来其中还有一个重要疏漏就是未能反映志书可以为科研服务这个重要特点。譬如古代,有顾炎武利用方志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写成《天下郡国利病书》120卷。朱彝尊的《日下旧闻》、陆心源的《宋史翼》也是根据地方志资料写成。当代,有关部门和专家曾利用方志写出《中国天象记录总表》、《中国地震资料年表》、《中国古今铜矿录》等。很多博士论文都引用了大量地方志资料。随着时代的进步,方志为科研服务的功能越来越会引起人们的重视。再说领导人执政能力、决策水平的提高,都要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因此,志书为科研服务的功能应该提到十分重要的地位。
志书怎样为“官”所用,又为民所爱,充分发挥方志的多用功能。同时从志书实用价值的大小又可反思志书的编纂,促进志书质量的提高。对志办的功能第二轮修志能否作出新的概括,人们期待着。
四、充分肯定首轮修志的成绩
首轮修志最显著的成果就是编纂出版了遍及全国各地大量各类地方志书。其总数达到5000种,每种志书字数从几十万字到数百万字不等,构建成一座当代宏伟的文化大厦,真是前无古人,洋洋大观。
我国是方志大国,修编方志源远流长。历史上编纂的传统方志其数量达8500余种,占整个中华古籍的1/10。就数量而言第一轮修志远远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修志高峰。据《中国方志五十年史事录》统计,明代的270年间共修成志书2892种,平均每年10.2种;清朝的267年,修成6000种,平均每年22种。而首轮修志20年间,平均每年达239种。其数量之多确是历史上任何时期所无法比较的。
以志书的质量和社会影响而言,传统方志虽为官方所重视,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但学界评价并不高。梁启超曾说:“方志中十之八九,皆由地方官奉行故事,开局众修,位置冗员,钞撮陈案,殊不足以语于著作之林。”(《中国旧志名家论选》第102页,北京燕山出版社)同时,他又指出:“方志虽大半成于俗吏之手,然其间经名儒精心结撰或参订商榷者亦甚多。”(同上)并列举可称者110种。这百余种方志称得上是传统志书中的代表作。社会主义时期首轮修志先后进行全国性的两次评奖,1993年第一次评奖共评出一等奖164种部,二等奖247部,三等奖129部;1997年第二次评奖,评出优秀志书51部,荣誉奖志书127部。两次评奖共评出获奖志书718部。其中还有不少志书参加了所在的省、市社会科学评奖,获得了一等和二等奖。大量志书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总之,就首轮志书的质量和产生的影响而言也超过传统志书。有的在出版纸质文本之外,还出版了电子版,更受到广泛关注。
除了编纂新一代志书外,各地注意对当地传统方志的收集和整理。有的地方一开始修志就提出“旧志还家”,将历代修成的志书千方百计一一回收。有的国内已失传,成为海外孤本,也通过关系复印回来。不少地方还将当地著名的旧志,标点出版,使之广为流传。雍正《浙江通志》共800万字,内容丰富,这次分15册重新标点,编出索引,出版问世,成为大家共享的文化资源。对此《新华文摘》全文刊登了该书王钟翰先生写的序文,引起了学界的重视。当然,首轮修志也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志书资料不足,疏漏较多,虽有用但不够用;有的差错,硬伤不少(已专门出版《新方志纠错百例》一书);也有一些地方志书出版后,机构撤销,使事业难以为继。但无论志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人将社会主义时期首轮修志称之为“旧志”,这是不妥当的。 |
|
 |
|
相关新闻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