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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志应该统合古今
发布时间: 2009-8-13 9:21:37 作者:翟屯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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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修志书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续志是承接第一轮修志,以上一轮志书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在体例上照搬,在内容上照套。还是另打锣鼓另开灶,自成体系。方志界颇有争议,笔者在这里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
续志是“志”,那就一定要按照“志”的要求来写,不可以违被方志的基本理论。
什么是地方志?按照理论界的定义:“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来新夏主编《方志学概述》,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页)这里,有几层含义:1、地方指行政区划,如省、府、州、县、乡、镇等,记载范围不得超越所记地域;2、通贯古今,不能单写古,也不能单写今,但要以今为主,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统合古今,详今略古”;3、综合情况指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民俗、人物、名胜、异闻、轶事等,内容包罗万象,即所谓“一方之百科全书”;4、地方志是著作,不是资料汇编,也不是工作总结。
对于地方志的基本理论,第一轮修志,方志同仁都把握得很准,编修出了不少名志。但一谈到续志,这些基本理论似乎就不管用了,认为续志就是要以上一轮志书的下限为续志的上限,这是很不妥当的。其实续志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是连绵不断,持续修志的意思,这是地方志的特点。黄山市最早的志书是梁萧几所撰的《新安山水记》,继有王笃《新安记》,隋唐至北宋又相继撰有《新安图经》、《歙州图经》、《广记》、《歙州新图经》、《新安郡志》。上述7志均为记山水述舆地之作。南宋淳熙二年(1175年),罗愿撰《新安志》,突破了过去志书限于舆地的框框,开一代方志新风,是定型方志的代表作。其后,继纂者代不乏人,从南宋端平二年(1235年)至清道光年间,府志历经11次续修。基本每次续修,都是统合古今。其它地区地方志的编纂历史,大致也是如此。统合古今,是地方志的传统。只有统合古今,才是一部完整的志书。
我们把只记某一段历史情况的志书称之为断代志。那么历史上有没有断代志呢?有。黟县从清代顺治十二年(1655年)开始,至民国12年止,共编了6部《黟县志》,其中顺治志、乾隆志、嘉庆志为统合古今的志书。从道光志开始,均为断代志。道光志只记载嘉庆十七年(1812年)至道光五年(1825年)13年间的事,同治志只记载道光六年(1826年)至同治十年(1923年)51年间的事。由于是断代志,所以从同治志开始,书名改为《黟县三志》,民国志则称为《黟县四志》。从嘉庆《黟县志》到《黟县四志》,这四部志合起来才是一部完整的志书。所以我们说断代志并不是一部完整的志书,它是志书品种中的残疾品。
旧时的断代志有两大弊病:
1、查阅不便。如果手头只有一部《黟县三志》,只能了解黟县清道光六年(1826年)至同治十年(1871年)年间的情况,黟县道光五年(1825年)以前和同治十一年(1872年)以后的情况就无从了解。想了解黟县整个历史情况,必须要把四部志书全部找齐。现在要查阅100年前的志书,找到一部县志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叫读者把四部县志同时找齐全,也实在太难为读者了。同样,我们现在把续志也编成一部断代志,必须把前一部志书凑在一齐才是一部完整的志书,才能了解一个地方的全貌。短期内,十年二十年,或许将两部志书凑在一起,难度并不大。但五十年一百年以后,再将两部志书或更多部的志书凑在一起,形成“一方之全史”,就很难很难了。我们编书是给人看的,存史以供人利用,如果处处难为读者,岂不是违被了修志的初衷。
2、体例不完备。断代志在体例上承接前志,只是内容上顺沿记载。但前志在内容上往往有遗漏和错误,续修者也察觉到了。于是便在“人物志”、“艺文志”、“营建志”等有关分志后增设“补遗”、“纠缪”加以更正,《黟县四志》甚至“补”《一志》之“遗”。体例枝蔓繁杂,极不完备。
正因为断代志有以上两大弊病,所以断代志不可能,也不会成为名志、佳志。
二、
封建社会发展缓慢,旧有事物几十年上百年一陈不变,修志指导思想、体例可以一直套下来,这是旧时的断代志还能够在志坛得以立足的原因。但时代不同了,近二十年是中国社会处于大变革、大动荡、大发展的时期,无论人的思想观念、政治、经济、文化、人民生活等,各方面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上一轮修志大部分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结束于90年代初期。人们对改革开放的认识没有现在这么深,对一些事物的论述,失之肤浅,对“文化大革命”,大部份志书都是采取回避的态度,没有如实地加以记载。对当时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企业民营化、经济市场化的变化,志书中也得不到反映。甚至把一些错误的东西(盲目投资的首长工程),当成成绩来记载。
从黄山市的实际来看,黄山市志办的前身是徽州地区地方志办,成立于1982年,1985年启动《徽州地区简志》的编纂,1988年完成,下限为1987年底,1989年出版。黄山市的旅游业起步于1979年,1979年7月,当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的邓小平同志视察黄山,对发展黄山旅游业作了重要指示,要我们“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转旅游接待为旅游产业。从此以后,黄山市以旅游为龙头产业,按照“保护第一”的原则,统一规划,科学开发,增建服务设施,改善旅游交通,使旅游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目前旅游业已成为黄山市的支柱产业。但我们在编纂《徽州地区简志》时,对当时邓小平提出“把黄山的牌子打出去”的认识,并没有现在这么高,虽设了“旅游”篇,也只是把黄山的旅游资源当作景观来加以介绍,没有脱出接待型旅游的窠臼。续志中,黄山市旅游业肯定会成浓墨重彩的一篇。如果我们自划框框,把上限定在1987年,1979年至1987年黄山旅游的情况就会得不到反映。黄山旅游产业的发展,也就得不到全面的、系统的记载。
另外,徽州文化研究自从80年代中期以来,吸引了国际、国内学术界的关注,先后召开了十余次国际、国内徽州学学术研讨会和徽州文化专题研讨会。2001年5月17日至21日,江泽民总书记视察黄山市,对徽州文化表示极大的赞赏,他说:“如此灿烂的文化,如此博大精深的文化,要世世代代传下去,让它永远立于世界文化之林。”对徽州文化的记述,上一轮修志时,由于当时挖掘的资料没有现在这么丰富,研究成果也没有现在这么多,认识也没有现在这么高。因此,徽州文化的记载必然也会成为这次续志的重点。
黄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新世纪发展战略是“打好黄山牌,做好徽文章”。文章为时而著,黄山旅游和徽州文化正是实施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续志更应该体现时代特色。而这点,恰恰是断代志所无法做到的。
三、
时代进步、社会发展,二十年的变化,日新月异。上一轮的修志体例、编写方式,内容表现形式和载体都已经不适合于时代发展的要求,这也是续志不能修成断代志的原因。
首先,从编纂体例上看。第一轮修志无论是篇章节目体还是平行类目体,基本上是由序、概述、大事记、各专项内容、附录五部份组成,是传统史书编年体和纪传体的综合运用。从实践来看,概述、大事记、各专项内容构成志书主体,概述和大事记为总述部份。一横一纵,提练挈领,展现大势,体现特色。各专项内容横排门类,记载巨细无遗。第一轮志书这种体例,应该说还是比较成功的。但各专项内容占了整部志书90%以上的篇幅,横排门类以后,显得有些琐碎。使得一些综合性的重大内容得不到集中的反映。第一轮志书的重点在建国后,而占建国后四分之一历史的“文化大革命”在大部分志书中都没有相应的篇幅来加以反映,实在是不妥当的。最近二十年来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发生变化,经济呈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体制改革的影响涉及方方面面,系统地记载这方面的情况,使读者对本地区改革开放开始、发展的全过程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在新续志中单设“体制改革”非常必要。
从黄山市的实际来看,1979年邓小平视察黄山、1990年12月黄山被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2000年11月皖南西递—宏村古村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2001年5月江泽民视察黄山,这些大事要事对黄山的社会、经济发展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放在大事记中,份量远远不够,放在有关部类去记,又要不能反映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此,对这类内容,只宜单设《专记》,采用记事本末体,详细加以记载。另外,徽州一府六县(徽州府辖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绩溪县、祁门县、黟县)作为徽州文化的发源地,虽地域已经超出了黄山市的范围,在续志中也应该有所交待。因此,我们准备单列《徽州府纪略》,亦采取记事本末体,予以记载。
续志,除了承继和吸收上一轮志书体例优点,应加大记事本末体在志书中的应用,自成系统。
其次,从编写方式上看。随着电脑的普及,给文印工作带来了一场革命。在电脑上进行志稿编纂,删改无痕迹。尤其是大段文字快速转换瞬间完成,极为方便。这种编写方式对志书的框架结构安排也带来一定的影响。电脑操作靠鼠标点击搜索查阅具体条目,用条目体比起用章节体,更方便更快捷。同时,第二轮修志采用统合古今的条目体以后,第三轮、第四轮修志如果没有重大的政治、社会变革,只要在电脑上对某些单个条目进行增改即可,省时、省力,这样也可以为以后的历届修志创造出一个新的模式。
第三,从内容表现形式和载体来看。第二轮修志由于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其内容表现形式和载体也大大不同于第一轮修志。就文字版志书来说,上一轮修志我们就提倡图文并茂,用图片补充文字描写的不足。但由于印刷质量不过关,成本高昂,志书不能随文插图,只好把大量彩照集中放到志书卷首,使得读者在翻阅正文时不能做到图文参照阅读,多有不便。第二轮修志由于印刷质量大大提高,印刷成本降低,完全有可能做到彩图随文印刷,成为全彩印志书。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必然趋势。从现在起,每一个修志工作者都应该有全彩版志书意识,在征集资料和编写过程中,就应该考虑哪些条目应该配图,配什么样的图,并着手征集。至于光盘版地方志和网络版地方志,更应该做到图文并茂,声像俱存。
续志同第一轮修志在体例、编写方式、内容表现形式和载体有如此大的差异,倘若我们不能统合古今,编成断代志,实在是有愧于时代。
四、
有人指出,第一轮志书相当一部份下限为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甚至后期。第二轮修志又从古至今的重修,有没有必要。对此,我的意见是,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各级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各地上届志书完成后,要着手下届志书续修积累资料。”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是恰当的,如果短于二十年,编纂统合古今的续志,的确大可不必。因此我并不主张,上一轮志书一结束,就立刻开展下一轮续志的编纂。在两轮志书的间隔期,除了持续不断地为下轮志书积累资料,我们可以集中精力对首轮修志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汲取经验教训。还可利用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编辑水平,把握时代脉搏,为续志做准备。同时,还可以开展读志用志活动,提高志书的社会效益。对新搜集的资料,采取出版《年鉴》,编辑《十年发展史》等形式进整理,为现实服务。当距上一轮修志下限达十五年左右时,正式启动下一轮续志,等到志书出版,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大概也就差不多了。
总之,修志是一项严谨的文化工程,我们应该认真、严肃地对待,使每一部志书都能够成为精品、名志。如其马马虎虎编一部断代志,不如编一本《十年发展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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