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别山革命老区湖北省罗田县九资河镇农民王开明家里,保留着一张鄂豫皖苏维埃政府于1932年印制的《优待牺牲战士家属领银粮券》。
这是一张在我国粮票和钱币史上 “钱粮合一”、且印有政治口号的票券,票面设计简洁朴素。券长25厘米,宽18厘米,纸质陈旧泛黄、发脆。票面由主体券、领银券和领粮券等部分组成:主体券位于票面上半部分,印有发行机关称谓“鄂豫皖苏维埃政府”、银粮券名称《优待牺牲战士家属领银粮券》(文字繁体,从右向左排认)。另有五条《使用规定》(竖排文字),内容是:“一、此券作为特殊券,专为战时为苏维埃红色政权而壮烈牺牲红军家属使用;二、各级苏维埃政府,应按券面数目认真按时发放牺牲烈士家属;三、此券在鄂豫皖苏区范围内使用,各级苏维埃政府应保证供给;四、鄂豫皖苏维埃政府粮食局照牺牲战士优抚条例第二条执行,鄂豫皖苏维埃政府财政局照牺牲战士优待条例第四条执行;五、各烈属在领取粮、银时,村长要有本券背面盖章证明方可有效。”
《使用规定》左右两边分别盖有边长约3厘米的正方形红色印章,右边是“鄂豫皖苏维埃政府财政局印”,左边是“鄂豫皖苏维埃政府粮食局印”;左右两个椭圆形团花图案中分别印有“稻谷叁拾”和“银圆叁圆”字样,主体券四角的边沿方形花框内还印着方形窗花图案和各印“红军万岁”四字之一。《领银粮券》下半部分为实体券,左边为三枚“领粮券” ,右边为三枚“领银券”。左边三张为一九三二年元月、贰月、叁月的稻谷粮食券,每张“拾斤”,四角标有“壹拾、“10”带圈字样,张粮券下方两个方形小印分别为“粮食局长”、“沈泽民印”;右边三张为一九三二年元月、贰月、叁月的银圆券,每月“壹枚” ,四角标有“壹、“1”带圈字样,其下方两个方形小印分别为“财政局长”、“郑位三印”。
此券收藏者王开明,现年74岁。据他介绍,此券是15年前由其母亲刘掌珠(时年93岁)临终前交他保管。王开明(兄弟6人,王开明排行第六)的大哥王麦生是大别山红军游击队员,后牺牲。
银粮券上留下印鉴的郑位三和沈泽民,分别是湖北红安人和浙江桐乡人。
郑位三(1902.10.21~1975.7.27),原名郑植槐。1925年,由戴克敏、戴季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历任国民党黄安县党部常务委员、黄安县农民常务委员、黄安县总工会委员、中共黄安县委委员和中共黄安县代理县委书记。大革命失败后,组织领导了黄麻“九月暴动”,揭开了黄麻起义的序幕。1928年至1932年间,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和工农红军初创时期,先后担任中共黄安县委秘书长、县委书记、鄂豫皖特区苏维埃政府内务部长、财政经济委员会主席、苏维埃政府人民委员会代理委员长和中共鄂豫皖省委委员等职。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苏维埃代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第一届苏维埃政府委员。1932年10月,任鄂东北道委书记、游击总司令。1934年11月,任中共鄂豫皖省委常委、秘书长、红二十五军政治部主任,随军长征到陕南,担任中共鄂陕特委书记、鄂豫陕特委书记,创建与坚持了鄂豫陕苏区的游击战争。组建了红七十四师。抗日战争爆发后,受党中央派遣,从延安重返鄂豫皖,创建抗日民主根据地,历任中共鄂东特委书记、鄂豫皖区党委书记、淮南区党委书记兼路西军政委员会主席、新四军第四支队、第二师、第五师政治委员等职,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中原局代理书记、中原军区政治委员。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全国解放后,先后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1975年7月27日在北京逝世。
沈泽民 (1902~1933) 浙江桐乡人。1922年1月出席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团中央委员,参与团中央领导工作。1924年被选为中共上海地委委员。1925年参加五卅运动,任党中央机关报《热血日报》编辑。1928年4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担任大会翻译工作。1931年初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任中央宣传部部长。4月调到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工作,任鄂豫皖分局书记。1932年1月任鄂豫皖省委书记。1932年11月20日,在湖北黄安县天台山病逝,时年3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