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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鉴编辑的几点认识
  发布时间: 2010-2-5 9:55:18 作者:李秋安
  

  地方志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代代相传,从时空上、地域上,形成了宠大的地情系统。而地方年鉴的编辑出版,一方面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服务,另一方面为地方志积累了资料。我们不是专家、学者,只是地方志、年鉴的参与者。就年鉴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年鉴与地方志的异同

  地方志是记述一定地域自然社会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记述。年鉴是系统汇辑上一年度重要的文献信息,逐年编纂,连续出版的工具书。两者都强调了资料性,这就显现了年鉴和地方志在内容上的相同性。其功能和作用都是“资政、存史、教化”,体例上,志书强调了“横不缺项,竖不断线”,一般采用章节体。而年鉴在横排上事业门类后,多采用条目体。文体上,志书采用的是记述体,以记事为主,而年鉴采用的是条目基本上是记事,结合一部分专题文章。

  地方志除“总述、概述、综述”外,强调“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褒贬于记事之中。内容上,地方志的内容比年鉴系统,全面,宏观材料较多。资料是志书的基础,资料工作是志书续修的基础性工作。如果在年鉴编纂中,大家都能树立“为续修志书搜集和积累资料”的意识,在不违背年鉴基本体例的前提下,使年鉴的体例、内容与续志有机的结合,那么在续修志书中,必将会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二、年鉴市场化的问题

  这几年,年鉴界常常谈论的“市场化”问题,是政府出版物,不能不切实际地要求年鉴“飞入寻常百姓家”;有的同志认为,还是坚持“背靠政府,面向市场”,有“皇粮”尽管吃,能拉广告尽量拉,不必自断后路;有的同志认为,年鉴从来不是什么“官书”,年鉴要生存只有靠市场,“背靠政府”是靠不住的,靠不久的。我觉得,年鉴要不要市场化、如何市场化是个比较复杂、敏感的问题,各地、各家有不同的情况。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编修一次,每一轮地方志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志书的编修工作。编修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是各级政府的工作内容之一,尚有“皇粮”可吃,不必自行“断奶”。而年鉴编纂如何适应市场化的要求,快速、全面、准确地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则是年鉴界必须认真研讨并回答的问题。年鉴如果编得与实际紧密相连,领导、企业家、专家都爱看、爱查,年鉴的作用和地位自然就会提升。这是年鉴编纂的目的所在。同时,年鉴的生命力自然也会增强。

  年鉴是政府的官修资料文献,如果全面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的基本情况,如果收费,则必入非税收入帐户,最后是劳而无获。这实际上是经济负担转嫁,加重单位负担。年鉴是官书官修,其经费本应政府财政支出。我认为,应当“背靠政府”,适当市场化。

  三、编修综合年鉴时限问题

  笔者拜读了《常德年鉴》、《耒阳年鉴》并参观学习华容创办《华容年鉴》的经验。确是编者在框架设计、总体布局、体现年度化、反映个性化等题材可以说是绞尽脑汁,使年鉴大为增色。但后期编修的年鉴,文字内容特别是县级年鉴基本相同,有可能是在年鉴商品的利润驱使下,不少纂稿人和编纂者不是围绕编纂年鉴的宗旨和质量要求来做此项工作,而是唯利是图,只要能凑成一本书。再者存在县级地方志办人员少,工作量大,而年鉴由于其时效性的限制,缺少培训人员、审查定稿等环节和举措,其质量得不到保证。

  我们县是史志合一的单位,在编人员4名,要想每年编辑一本年鉴,确有难度,结合史志工作任务,我个人认为,每届政府编修一本综合年鉴为宜。(安乡县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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